


我市慈善协会积极参与省《慈善法》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2016年8月23日至25日,由安徽省慈善与福利协会主办的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会在合肥三河西子宾馆召开,全省16个市及其下辖100个县、区慈善机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我市市、县(区)两级慈善协会共16人参训。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时飞、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巡视员王来柱分别坐堂授课,培训会由省慈善与社会福利协会秘书长蔡先文主持。
培训仪式上,省慈善与社会福利协会会长吴旭军发表致辞;刘忠祥阐述了《慈善法》的十大重要制度创新;张时飞解读了《慈善法》立法角度的一些细节及业务相关问题;王来柱从《慈善法》设计原理角度解读了慈善法的立法宗旨、逻辑架构、制度设计和落实工作等方面,对《慈善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合肥市、六安市、裕安区等市、县(区)慈善协会汇报交流了当地慈善活动开展情况。
《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也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它全面系统的规范了全社会的慈善行为,为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奠定了法律基础。此次省慈善协会邀请国家民政部领导和慈善法专家进行慈善法教学培训,非常及时,很有必要,我会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学习领会《慈善法》,并在慈善事业实践中切实贯彻落实。我们坚信,《慈善法》将为全国以及我市慈善事业打开新篇章提供巨大推力。 |